一、离婚后起诉小三返回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起诉小三返回夫妻共同财产。
当夫妻一方与小三存在不正当关系,并导致夫妻共同财产流失时,无过错方有权向小三主张返还。例如,夫妻共同财产被小三用于挥霍、购置房产等。
然而,起诉小三返还财产并非易事。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小三与夫妻一方的不正当关系以及财产的流向等。这些证据可能包括转账记录、消费凭证、证人证言等。
同时,法律对于此类诉讼也有一定的限制和规定。比如,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从发现财产流失之日起计算。
总之,离婚后起诉小三返回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在寻求法律救济时,应及时收集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二、离婚后起诉小三返还财产有时间限制吗
离婚后起诉小三返还财产受诉讼时效限制。根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比如,在离婚后才发现原配偶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从发现这一事实起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若超过三年才起诉,小三以诉讼时效抗辩,且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等情形,可能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离婚后起诉小三返还财产需哪些证据
离婚后起诉小三返还财产,需准备以下几类证据:
证明赠与关系存在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购物凭证、赠与协议等,用以表明配偶将财产给予了小三。转账记录要清晰显示金额、时间、转账双方账号;购物凭证应能体现购买物品及接收人。
证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例如结婚证、财产购置合同、产权证书等。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财产相关合同及证书可证实财产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证明配偶处分财产未经另一方同意的证据:可通过证人证言、双方沟通记录等证明。若有知晓情况的人能证明一方私自处分财产,或夫妻间关于财产未协商的聊天记录等。收集证据要合法,确保其真实性与关联性,以支撑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