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可以分到共同财产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一般是可以要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夫妻在那婚姻关系存续的这段时间里,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还有生产、经营以及投资所获得的收益之类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等到离婚的时候,双方得先商量着怎么分割,如果商量不拢,那就得让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去判决。不过,这里有个要注意的地方,那就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有一方因为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这类的财产,是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可不在分割的范围之内。
另外,如果有一方出现了转移财产或者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的行为,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就可以让这方少分一点,甚至都不给这方分。
总之,在离婚分割财产这件事上,各个方面都得考虑清楚,可不能马虎大意。
二、起诉离婚时债务该如何共同承担
起诉离婚时,对于债务的承担,关键在于区分债务性质。首先要判断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共同承担,通常是双方协议分担;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起诉离婚怎样争取更多共同财产
在起诉离婚争取更多共同财产时,需注意以下要点:
首先,要明确共同财产范围,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多种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如工资、经营收益等,准确界定才能避免遗漏。
其次,积极收集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若能证明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依据法律,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适当多分。
再者,证明自己对家庭贡献较大,例如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付出更多义务,在财产分割时可作为考量因素。
另外,要留意对方是否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一旦发现,对实施该行为的一方可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